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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滤机测试技术安全要求

发布时间:2022/5/3 11:29:53 点击次数:2639

过滤机测试技术安全要求:

适用标准:GB40161-2021,

5 安全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过滤机应最大限度地采取本质安全设计措施,通过设计消除风险或减小风险。通过设计不能适当地避免或充分限制的风险,应采用安全防护装置或措施以避免人员受伤。
5.1.2 对于无法通过设计来消除或充分减小的,而且安全防护装置对其无效或不完全有效的遗留风险,应通过使用信息通知和警示过滤机的使用者。
5.1.3 使用信息是过滤机供应的一个组成部分,使用信息不应用于弥补设计的缺陷或代替安全防护装置。
5.1.4 过滤机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护应符合GB/T 15706 和GB5083的要求。
5.1.5 过滤机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的安全要求和设计应符合GB/T16855.1的要求。
5.1.6 过滤机的设计应符合GB/T14776和 GB/T 16251的要求。
5.2 机械安全要求;
5.2.1 设计因素;
5.2.1.1 过滤机主要结构件和连接部位应进行强度校核,刚度和稳定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5.2.1.2 过滤机旋转件紧固部位应有可靠的防松装置或措施。
5.2.1.3 应选用性能指标满足或优于设计要求的材料。
5.2.1.4 属于TSG; 21—2016规定范围内的过滤机受压元件的设计、制造和检验等应符合GB/T 150的要求。
5.2.1.5 用于医药、食品工业的过滤机,应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要求。
5.2.1.6 在操作者容易接近的处于运动状态的零部件处(如齿轮、轴、传动带、链条、叶片、刮板等),或运动件与静止件之间。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或采取有效的限制措施,防护装置或采取的限制措施不应带来附加危险。防护装置应符合GB/T8196 的要求。
限制措施应符合GB/T 23821、GB/T12265.3 的要求。如∶
a) 行走滤带(布)的过滤机(如带式压榨过滤机、带式真空过滤机、压滤机等),应有防止人员肢体
或衣物等被卷入的防护装置或限制措施;
b)外露转动部件(如转鼓真空过滤机.圆盘真空过滤机的转盘).应采取措施防止人员接触;
c) 外露传动部件(如压滤机拉板机构,齿轮)应有防护措施。
5.2.1.7 需要吊装的过滤机零、部件,除非其本身形状适于吊装,否则均应设有明显的吊环、吊耳或吊装螺栓等吊装装置,或者标有明显的起吊位置。带包装箱的过滤机,包装箱上也应有明显的起吊位置标识。
5.2.1.8 液压系统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T3766中的要求。5.2.1.9 气动系统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T 7932中的要求。
5.2.1.10 过滤机应考虑进料冲击、物料波动、振打装置等因素产生的振动,其管道连接、安装基础等应考虑具备有效的减振、隔振装置,并应有防振措施。
5.2.1.11 可能产生危险的过滤机密封部位应进行密闭性检验,密闭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5.2.2 制造因素;
5.2.2.1 过滤机主要零部件(如筒体、筒体法兰、压滤机油缸、活塞杆、主轴、滤板滤框等)材料的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材料制造商的材料质量证明书。过滤机制造单位应按该证明书对材料进行验收。
5.2.2.2 过滤机锻焊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规定进行检验,检验方法应符合IB/T9095和IB/T10411的要求。
5.2.2.3 过滤机铸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
5.2.2.4 过滤机应进行工艺处理的主要零部件,处理工艺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处理零部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5.2.2.5 过滤机可以被人员接触的部位应无毛刺、锐边和尖角等。
5.2.2.6 制造过滤机主要零件的材料允许以性能相同或较优的材料代用,但应经设计部门同意。
5.3 电气系统安全要求;
5.3.1 针对极限位置、温度、压力、振动等可能导致危险的参数,电气系统应具备必要的自动监控功能,
在出现某一超限故障时应可靠停止工作并报警,故障排除前不可自动启动工作。
5.3.2 过滤机的电气系统应按GB/T5226.1的规定防止电气危险。
5.3.3 过滤机电气控制系统关联动作应按设计要求的顺序实现联锁,目应具备防止因误动作引起的意外故障和/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功能。
5.3.4 过滤机中运动部件驱动电机的电源接线应保证其运动方向与运动方向标志或警示标志要求一致。
5.3.5 电气系统应装急停装置,急停装置应能停止所有产生危险的操作和运动。将急停装置复位后不应引起重新启动,急停装置的要求和设计原则应符合 GB/T 16754 的要求。
5.3.6 控制系统中的急停、停止装置复位后不应引发任何危险情况。
5.3.7 过滤机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
5.3.8 电气设备外壳的防护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避免由于外界气体、粉尘和液体的浸入而发生故隆或危险。
5.3.9 随电气设备提供的技术资料应符合GB/T 5226.1的要求,应提供系统图(必要时)、电路原理图、安装图和操作说明书、维修说明书以及产品合格证书。
5.4 噪声要求;
5.4.1 过滤机产生的噪声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其检测方法应符合GB/T 10894 的规定。
5.4.2 过滤机应有减噪降噪的装置或措施。
5.5 温度和温升要求;
5.5.1 过滤机主轴承等部件的温度和温升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5.5.2 液压系统的油温和油温升应符合GB/T3766 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5.5.3 过滤机主轴承等部件应有便于温度测量的结构设计。
5.5.4对于某些过滤机因为本身工作原理或特点而产生的高温危险,应采取措施降低温度或防止人员接触高温部分。
5.5.5 对于被处理的物料所具有的高温,应有防护装置防止高温物料流出或溅出。
5.5.6 有可能喷出高温流体的,喷出方向应有防护装置或措施。
5.6 辅助材料和物料的安全要求;
5.6.1 有毒或有害辅助材料;
过滤机不应采用有毒或有害的辅助材料制造,如必须采用,应有防护装置或措施使人员避免接触。
5.6.2 有毒或腐蚀性物料;
过滤机用于有毒或腐蚀性物料的过滤时。应有隔离防护装胃和措施使人员诚负接角
5.6.3 易燃易爆物料;
5.6.3.1 过滤机用于具有挥发性的易燃和易爆物料的过滤时,过滤机应有密闭,隔爆或防爆装置或措施,并符合GB3836.1规定。
5.6.3.2 过滤机工作现场所采用电气设备应合 GB3836.1 的规定。隔爆、防爆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所有隔爆、防爆电器设备应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
5.6.3.3 过滤机机体和机座处应设置有明显的接地标志,接地要求应符合GB 3836.1的规定。
5.6.3.4 过滤机工作时,与易燃易爆物料接触的密闭腔体应提供惰性气体保护,应在惰性气体保护失效时,具备报警或自动停机功能。
5.6.3.5 易燃易爆现场所采用的电动控制的液压阀,液压仪表元件应具有防爆功能,并附有相关质量的证明书。
5.6.3.6 用于煤矿井下的过滤机。如配置有矿用产品安全认证目录内的设备,其配置设备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MA认证)。
5.6.3.7 应用于可燃性粉尘环境中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 12476.1的规定。
5.7 其他安全要求;
5.7.1 过滤机的涂装应不能造成人员紧张、疲劳、目眩和误操作。
5.7.2 过滤机如需安装照明、风扇等设备,应不影响人员操作或给人员造成伤害。
5.7.3 过滤机操作平台等操作装置应符合 GB/T18209.3 的要求。
5.7.4 机体尺寸较大的过滤机(如翻盘真空过滤机和转台真空过滤机),如需要人员登上过滤机操作,人员途经和站立操作位置应有防止坠落、跌倒的防护装置或措施。
5.7.5 所有过滤机的安全装置和措施应不能给人员和过滤机带来新的危险。
5.7.6 需要人员进入机体内进行操作的过滤机应有防止人员被困的措施,如措施失效,应有人员逃生和救援的保护措施。
5.8 档案资料;
5.8.1过滤机在制造过程中应建立产品档案和技术档案。设计过滤机安全性能的档案在制造厂按机器设计年限保存。
5.8.2 产品档案一般包括∶主要零部件的材料质量保证书、返修记录、检验记录、出厂检验报告、主要外购件的合格证等;技术档案应包括设计计算书、电气系统设计图纸、气动、液压系统设计图纸。
5.8.3 产品档案应按机器编号逐台归档,技术档案可以集中归档。
6 使用信息;
6.1 基本要求;
6.1.1 过滤机制造厂在提供过滤机产品的同时,应提供详细的使用信息,以使用户能按此信息安全地安装、使用和维护机器。
6.1.2 使用信息应以标志和使用说明书的形式给出。
6.2 标志;
6.2.1 标志应以产品标牌、旋转方向和运动方向标牌、警示标志的形式给出。标志应在明显的部位书写并标识。标志所采用的术语应符合 GB/T 4774 的规定。标志的文字及图案应清晰,应符合GB/T18209.2 的规定。
6.2.2 过滤机的产品标牌,应按照相应产品标准规定写明过滤机正常的额定技术参数。标牌中给出的技术参数应准确、真实。
6.2.3 标牌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
6.2.4  过滤机运动部件应有运动方向标志,标志应醒目、明确、不产生误解且牢固可靠。
6.2.5  过滤机危险部位(如转动部件、传达部件、出料口、液压油缸和大型机体的扶梯栏杆等)应设有警示标志,设置的标志应醒目牢固而可靠(如压滤机油缸盖处应有危险警示标志),并应符合GB 2894的规定。6.3  使用说明书
6.3.1  使用说明书的基本要求与一般规定应符合GB/T 9969的规定。使用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应符合GB/T4774的规定。
6.3.2  制造厂应提供能够正确指导用户安装、使用、维护等内容的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明确规定过滤机的预定用途、对物料的限制,并应包括保证安全和正确安装、使用和维护过滤机的所有说明。应要求使用者按说明书合理地使用机器,也应对不按使用说明中的要求而采用其他方式使用过滤机的潜在危险提出适当的警告。制造厂也可根据用户提供的使用条件对机器的大修期提出建议。
6.3.3  过滤机的使用说明书应包括∶
a) 关于过滤机的运输、搬运和贮存的信息,例如∶
————机器的贮存条件;
————安装尺寸、质量、质心位置;
————对基础的要求;
————搬运说明(例如起吊位置、施力点)。
b) 有关过滤机交付运转的信息,例如∶
————固定和振动缓冲要求;
————安装条件;
————安装程序与步骤、各系统的安装要求与调整等;
————使用和维修需要的空间;
——允许的环境条件(温度、湿度、腐蚀性气体等);
————过滤机与动力源的连接说明(尤其是对于防止电的超载);
————对用户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特殊安全装置、安全距离、安全符号和信号等)提出的建议。
c) 关于过滤机自身的信息,例如∶
————对过滤机及其附件、防护装置和(或)安全装置的详细描述;——过滤机预定的应用范围;
———主要技术参数;
————主要工作部分的材质;
————由过滤机产生的噪声;
————电气设备相关文件(见5.3.9);
————有关有毒性或腐蚀性材质的相关说明资料;
————证明过滤机符合有关强制性要求的正式证明文件。
d) 有关过滤机使用的信息,例如∶
——对过滤物料的要求,如物料密度、浓度、黏度和温度等的说明;
——操作装置的说明;
——对设定与调整的说明;
——运行中的监测和记录;
———停机的模式和方法(特别是紧急停车);
——启动及运行过程中的操作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及容易出现的误操作和防范措施;
——关于无法由设计者通过采取安全措施消除风险的信息;
——有关禁用信息。
e) 维修信息,例如∶
——故障分析;
——出现故障的处理程序和方法;—检查的性质和频次;
——关于需要规定技术知识和特殊技能人员专门执行的维修说明。
f) 安全信息∶对可能造成危险的信息,应以警示形式给出。
g) 关于停止运转、拆卸和由于安全原因而报废的信息。
h) 有关过滤机操作和维护信息;在使用说明书中,应按照第8章的要求明示过滤机操作和维护中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7 安全性能的判定;
7.1 抽样;
7.1.1 抽样检查的产品应是在市场销售的、具备批量生产条件,并经制造厂自验合格的产品。
7.1.2 抽样采取随机抽样法。
7.1.3 抽样检查的产品应是完工时间不超过一年的产品。
7.1.4 抽样采用一次抽样方案。
库存批量不超过 20台;抽查样本为1台;批量为20台以上;抽查样本为2台。
7.2 检测项目及判定方法
7.2.1 检测项目及判定方法应符合表1的规定。
7.2.2 过滤机主要焊接件不做破坏性检查,通过香验探伤资格证书、工艺评定资料、探伤报告、探伤底片等工艺过程文件,判定是否符合5.2.1.4的规定。如不符合,则判定该检测产品不合格。
7.2.3 判定过滤机安全性能合格除关键项必须 100%达到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外,必须有 85%以上的主要项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7.2.4 某一条款含几个子条款,分别按子条款要求计项。
7.2.5 因结构原因无该项检查项目,此项不进行统计。
7.2.6 过滤机安全性能检验结果一览表应符合附录 A的要求。
8 操作与维护
8.1 过滤机使用方应选派受过技术培训的人员作为过滤机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操作安全和预防措施方面的培训知识。
8.2 过滤机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过滤机的使用信息,并可以随时查阅使用说明书。
8.3 过滤机仅允许使用方指定的受过技术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与维护,并严格按制造厂提供的维护、使用说明书有关章节合理使用和维护机器。
8.4 过滤机应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过滤机的功能和重要零件以及安全防护措施处在正常工作状态下。过滤机应制定正确的小、中、大修周期,并严格执行,使其在正常状态下运行。
8.5 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过滤机的开车、停车和应急停车等操作程序。不得野蛮操作(如超规定的装载量等);不得超负荷运转过滤机。
8.6 操作人员需要对过滤机更换零部件(如滤布等)时,应确保过滤机不会被启动,且应使用"正在维护"等警示标志。
8.7 操作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后,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不见效时应立即停机,确认安全后重新启动。在调整、维护或排除故障时需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8.8 过滤机筒体、主轴等转动件及其他重要的零部件腐蚀严重时,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8.9 应保证过滤机的完整性,使用方在未征求机器制造厂同意前不准许随意拆除、变更零部件或增减附属装置。